6年前,一位丈夫因不忍年邁妻子受巴金森氏症與行動不便所苦,竟在妻子的早餐裡面下藥,再用螺絲起子將釘子釘入她的頭顱內殺害,落網後,聲稱因臺灣無法安樂死,才會狠下心來,想幫助妻子解脫,脫離苦海。
如此駭人聽聞的新聞,並不是第一次。3年前在高雄,一位中年男子因承受不住長期照顧父親的辛苦,親手將父親打到中傷住院,而住院期間這名父親吵鬧不願意入睡,兒子最後竟用枕頭將他活活悶死。
以上兩個悲劇案例,都可能與失智症或老年憂鬱症有關係。
現行的制度裡,針對尚未發展為失智症而只是所謂「輕度認知功能障礙Mild cognitive impairment,(MCI)」,健保並沒有補助用藥,須由醫生診斷確認為輕度阿茲海默型失智症時,才開始有給付。其實醫界一直有在探討有關此議題:如果能早一點發現失智症,在最輕微的時候就用藥物治療,是否能給患者、家屬雙方更好的平衡與生活品質呢?
先服用半年觀察
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失智症病房主任李耀東解釋,若病情尚未到輕度失智症,只屬於輕度認知功能障礙(MCI),健保是沒有給付用藥的,如果想要及早控制病情,可能要考慮先自費失智症藥物使用,就治療效果而言,真的有幫助嗎?
「如果經濟狀況允許,通常我們會先請患者自費服用幾個月的藥物,若是真的有效,就建議繼續服用;反之,要是沒有改善的效果,即不須繼續服用,或許是藥物沒效,又或許個案並不是失智症,須持續追蹤下去才可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。」李耀東醫師說。
從民眾觀點來看,倘若本身家庭負擔較大,每月自費藥物,稍顯吃力,但如果不給患者藥物治療,又擔心使其病情加重,一來一往間,往往充滿矛盾。李耀東醫師建議,有相關困擾的民眾,應密切觀察患者的功能表現,並與主治醫師持續追蹤討論,可利用哪些藥物以外的療法協助,或是醫生評估,自費藥物服用時間,盡量減輕家屬的負擔。
以藥物延緩病情退化
事實上,健保的制度是有它的道理的,必須在有限的健保總預算中,達到最有效的治療效果,並不能說不補助MCI患者用藥,就是錯誤。而臨床研究證實,使用藥物來減緩退化,也是目前沒有辦法中的辦法。
另外,醫學研究發現,長期服用精神控管的相關藥物,會有增加心臟負擔的副作用,短時間則可能會有四肢無力的情形發生,增加年摔倒、骨折的風險,所以臨床上非不得已使用此類藥物時照顧者一定要特別小心。
醫師與家屬間的全力配合
因此,了解正確的用藥範疇,是病患家屬與醫生間的重要課題。醫學研究證實,早期用藥前6個月效果最好,6個月後效果會逐漸遞減,而健保局也規定患者每一年需做一次MMSE檢測,如果通過了便可以補助失智用藥一年份。李耀東建議家屬,應該完整記錄失智症者每次用完藥的行為表現,長時間的觀察,才能更正確的發覺患者狀況,而每個階段的用藥、服藥方式與劑量,醫生應該要傳達給家屬正確的觀念,兩者的合作下,才可創造雙贏局面。